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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学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21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A类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对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我校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者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1年级博士研究生和良好科研进展的2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取得的科研业绩指标以近五年第一完成人(如不是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是本人的正导师)为准。

(二)不予资助项目情况

1、不予资助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科技计划及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

2、不予资助与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

3、不予受理不符合年龄要求的申报人的项目申请。

4、未完成结题验收手续的在研项目负责人的申请不予资助立项。

(三)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根据申报条件的要求,在各类申请书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位证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收录检索证明(会议论文被SCI、EI等检索提供实际参加会议并进行学术交流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立项限额

我校2021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立项35项左右。

三、申报项目经费额度

申请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21年7月。(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项目的资助限期,项目未结题前不能申请毕业答辩),我校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为1.5-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1.5万元。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及申请书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核,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汇总表1份(见附件3),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见附件4),申请书附表一式五份(见附件5),并将项目汇总表、申请书、申请书附表及相应电子版材料于2021713下午16:00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1119室)。

联系人:范汝杰

联系电话:82191048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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