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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教学荣誉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表彰我校教师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和引导教师积极投入研究生教学工作,学校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教学荣誉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数量

1.研究生教学质量奖

该奖项全校共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各学院推荐限额:一等奖推荐1名,二等奖推荐1-2名。

2.研究生教学改革奖

该奖项全校共设先锋奖10名,优秀奖20名。各学院推荐限额:优秀奖推荐2-3名(先锋奖从优秀奖中择优遴选)。

3.十佳研究生导师奖

该奖项全校共设10名。各学院推荐限额:推荐1-2名,学院择优推荐并排好顺序。

4.优秀研究生实践导师奖

该奖项全校共设10名。各学院推荐限额: 推荐1-2名。

5.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奖

该奖项全校共设10名。各学院推荐限额:推荐1-2名。

6.优秀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奖

该奖项全校共设10个,各学院推荐限额:推荐1个。

二、评选基本条件

申报人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三年无教学责任事故、无师德失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生教学质量奖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具有5年以上研究生教学经历,且应具有副高级别及以上职称;

2.申请人2020-2021学年至少完成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

3.申请人主讲的研究生课程制订了科学、可行的教学大纲,教学材料完整规范,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和前瞻性;

4.参与过校级(前3名,含第3名)或省级及以上(前5名,含第5名)的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含课程及教材建设项目等),或参编有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前3名,含第3名)。

5.专业实践教学组织实施及时,申请审核严格,流程管理规范,考核工作严格,实践材料存档完整及规范,并取得较为突出的专业实践教学成果。(含有特色的专业实践工作)

(二)研究生教学改革奖

1.我校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及积极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人员(含心理健康、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通识课教师)

2.申报人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东北林业大学新时代卓越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在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改革、精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实践教学、研究生创新创业、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参与过校级(前3名,含第3名)或省级及以上(前5名,含第5名)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近3年至少发表1篇研究生教改论文。

4.已经获得过本科或研究生教学改革奖励且无明显创新的教学改革成果不得申报本次成栋研究生教学改革奖。

5.教学改革先锋奖应从教学改革优秀奖入围名单中择优遴选。

(三)十佳研究生导师奖

1.完整指导过我校3届以上(含3届)研究生且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2.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业等方面实际困难,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到位,学生尊敬爱戴,人才培养工作典型事迹感人。

3.近2年,每学年都主讲过1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改革工作,在教改研究、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4.所指导的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成果丰富,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科研成果评选、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竞赛中,或在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四)优秀研究生实践导师奖

1.参评对象应为完整指导过我校1届以上(含1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且从事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我校专业学位校内、外指导教师;

2.积极参与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以及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推动基地和实践教育取得实效;

3.近5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实践教学相关教育教学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或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近5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创新创业、服务社会、解决社会重大生产实践问题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五)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奖

1.近2年作为正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2.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内容能够对接国家重大需求、服务重大战略或紧扣地方经济发展、解决行业实际困难。

3.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学位论文抽检中无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情况。

(六)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奖

1.评选对象为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及其所指导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2.参评团队的导师或主导师应为东北林业大学全职研究生导师,团队的导师组成员应在科研领域联系紧密,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

3.参评团队在研究生人才培养和导学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4.参评团队的导师和学生在近3年内(从申报之日前推)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7月6日—7月14日,申报研究生教学荣誉奖的个人和团队,应按规定填写相应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6),并提供代表性成果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7月15日—7月18日,各学院组织对申报者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发展潜力、育人成效和申报材料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向学校推荐。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拟奖励的个人和团队名单,面向全校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研究生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异议处理。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及有关部门须在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评选细则,要严把申请人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院,减少或停止下一年度评选推荐资格。

(二)各奖项申请人在满足各自评选条件的同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院的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2.作为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学位论文抽查评议中存在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三)各学院请于2021年7月19日前将《关于推荐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附件7)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办公楼1123室),《个人申报表》(附件1-附件6)及佐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404584748@qq.com。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82192339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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