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
关于召开2016年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各农业硕士培养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及《关于开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5]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交流、分享成果,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经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于1217-18日在集美大学召开2016年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交流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与议题

1、会议主题:建合作共赢联合培养基地,促服务需求培养模式创新。本次研讨会旨在交流工作经验,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及人才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思路,推进培养质量建设,科学规划持续发展。会议将采用大会主题报告、分论坛专题交流、表彰先进典型、成果展示等形式进行。

2、会议内容: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1)农业教指委工作回顾与展望;

2)农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质量保障;

3)研究生实践创新与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4)案例教学及案例库建设;

5)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探索;

6)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及人才需求。

二、参会人员

1、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2、农业教指委委员、领域协作组组长及秘书;

3、全国农业硕士培养单位的管理干部、指导教师,2-3/单位;

4、首届全国农业硕士实践教育示范基地校内外负责人,导师与研究生代表,鼓励培养单位邀请参与农业硕士合作培养的行业企业等代表一同参会;

5、特邀代表、报告发言人。

三、会议征文

为了更好开展交流,本次研讨会面向各培养单位征集会议论文。请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总结研究生教育教学经验,积极向大会提交1-2篇学术论文(征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本次研讨会将评选优秀论文,会议期间予以表彰。

本次研讨会分论坛部分发言将从优秀论文中推选,请有意愿作分论坛发言的投稿人在投稿邮件的正文中附上发言题目,发言人姓名等信息,并于125日前将文稿及报告PPT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mae@cau.edu.cn

四、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及优秀指导教师表彰

本次研讨会期间将评选农业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并对农业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包括校内、校外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各培养单位请于125日前将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等推荐人材料(每单位至多推荐2名)发送至邮箱mae@cau.edu.cn。评选推荐要求见附件3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会议拟邀请农业部有关司局及国务院学位办领导、示范基地、教师及学生代表等做专题报告。为安排好会议的各项议程,请确定贵单位农业硕士管理干部、指导教师、实践基地负责人及学生代表等参会人选,并请务必于1130日前将填好的会议回执(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反馈会务组,以便安排会议相关准备工作。

2、会议地点及其它事项在第二轮通知中发至各回执人。

六、会务组联系人

1)集美大学:

杨国亮,0592-618047015710625289; Email: glyang@jmu.edu.cn;

刘丰兴,0592-618047018950185190Email: fxliu@jmu.edu.cn

2)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王美玉,010-6273263013488680129Emailmae@cau.edu.cn

 

2016农业专业学位研讨会QQ群:529286541

 

附件12016年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交流研讨会参会回执

附件2:会议征文要求

附件3: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及指导教师评选推荐要求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61121

 

上一条:关于公布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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