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特色建设和高质量建设,以评促建,客观检视“双一流”建设过程,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4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2020年 “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出发,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把握发展方向,贯彻落实破“五唯”要求,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对表建设方案,对标世界一流,全面总结“双一流”建设工作进程,客观反映“双一流”建设的特色和亮点,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全面客观查找差距,制定切实可行改进措施。
二、建设周期总结的范围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和《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两个文件中涉及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全部内容以及重点建设的林业工程、林学两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学科群,生态学、生物学、风景园林学和农林经济管理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
三、工作组织
学校“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周期总结工作的领导,“双一流”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做好“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制定总结报告撰写体例、决定总结方式和组织程序、审定学校“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报告。
请相关学科主建学院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院长担任组长,配备专职秘书,负责填写相应数据表格,撰写学科建设周期总结报告,提炼典型案例。
四、工作任务及程序
(一)周期建设自我评价
按照《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和《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以下统称“建设方案”)要求,实行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自我评价。注重用数据和事实说话,重点考察建设成效与建设方案的符合度、建设方案主要目标的达成度、学校及建设学科专业在第三方评价的表现度。
1.符合度评估:以“建设方案”为标杆,总结和诊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服务科技经济发展、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国际合作交流、改革突破等的有效性,实施过程是否有调整,调整的主要原因,全面梳理建设过程与建设方案的符合度。
2.达成度评估:根据“建设方案”的发展目标,梳理学校整体建设和一流学科群建设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将“双一流”建设工作取得的实际进展、成果等与学校建设方案的对标情况、与学科建设方案对标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对完成情况及效果作出分档自我评价,逐项列出对标情况。
3.表现度评估:总结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标志性建设成效,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工作的重大创新、重大突破;具备引领作用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解决实际社会经济问题的服务贡献与具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在第三方评价中所呈现出的建设成效。
(二)撰写材料
1.编制总结报告
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双一流”建设整体总结报告中各自负责的子任务,研究生院(“双一流”建设办公室)负责整体总结报告的其它部分的编制、润色、整合;各相关学院负责编制学科建设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和环节、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要全面反映建设过程和进展,客观反映本校建设特色和亮点,深入剖析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重点难点和深层次矛盾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改进的重点任务和目标。
数据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8月31日。整体总结报告不得超过2万字(报告提纲见附件1),学科建设报告不得超过8000字(报告可参照附件1,学科建设亮点要单独成段,体现在报告中)。
2.制作建设方案对标情况表
将建设实际进展、成果等与学校建设方案的对标情况、与学科建设方案的对标情况进行梳理描述,对完成情况及效果作出分档自我评价,逐项列出对标情况(对标情况表见附件2)。
3.制作基建项目情况表
将建设方案设置的所有基建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投资额、建设周期、项目进展等情况,单独制作成基建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
4.提炼学校典型发展案例
以学校林业行业院校的特色为重心,围绕学校原创性、标志性成果,展现建设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成功探索和有益经验,提炼完成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中的典型案列,每个案例描述不超过600-800字(具体撰写要求和内容见附件4)。
各相关职能部门、林业工程、林学两个学科可在中期报告中的典型案例和建设监测数据中特色总结的基础上更新、完善典型发展案例。
(三)征求意见
通过召开会议、交叉审阅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学科带头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专家意见,各子任务牵头部门对“双一流”建设整体总结报告、学科建设总结报告和特色发展案例进行调整、修改、完善。
(四)专家论证
邀请林学和林业工程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以及高校“双一流”建设管理专家组织召开校外专家论证会,对建设整体总结报告、学科建设总结报告和特色发展案例开展评审论证。各子任务牵头部门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报告相应内容。
(五)审核报送
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整体建设总结报告、建设学科总结报告和特色发展案例,经审议通过后,形成定稿,汇同建设方案对标情况表、基建项目情况表,上报教育部。
(六)填报建设监测数据
请各职能部门和林业工程、林学按照《“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在2020年3月填报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结合自评工作填报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最新数据,应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格式规范,写实材料提纲挈领、重点突出。
五、时间安排
1.8月20日之前,完成2016-2020年建设周期自我评价工作,填写附件2,3。
2.8月25日之前,编制完成整体建设总结报告中的子任务、建设学科总结报告和特色发展案例(附件1、4),完成建设监测数据的补充、修订工作。
3.9月5日之前,征求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报告。
4.9月10日前,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整体建设总结报告、建设学科总结报告和特色发展案例。完成建设监测数据的整理、核对工作。
5.9月20日前,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整体建设总结报告、建设学科总结报告和特色发展案例。上报教育部。传送完成建设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本次“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和建设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周期总结工作。
2.严格遵守评估纪律,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保证自我评估公平公正,确保数据材料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对违反评估纪律,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
3.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明确总结是手段,诊断是方式,建设是目的,通过周期总结查找短板和不足,理顺建设思路,有效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
七、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8月14日前,提交各项任务工作人员名单。由于仍在假期,相关资料、文件将通过根据工作内容不同建立的微信群传递。
2.各职能部门负责撰写的整体建设总结报告中的子任务材料,请按照“单位名称+子任务名称“命名;建设学科总结报告请按照“学院名称+学科名称+总结报告“的方式命名;对标建设方案情况表和基建项目情况表请按照”单位名称+建设对标建设方案情况表“方式命名;典型案例请按照”单位名称+典型案例内容名称“的方式命名。
3.附件1~4请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章后,扫描成PDF版,连同电子版请发送至qufae@nefu.edu.cn邮箱。
联系人:曲发义 82190343,18946077299
研究生院(“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