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及《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东林校研[2018]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应贯彻“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
二、选拔对象
以全日制二、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为选拔对象。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方式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由教育厅出具相关同意证明。
三、选拔名额
各单位接收硕博连读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2019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的70%。
四、申请条件
(一)导师条件
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且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二)学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提交由生源所在地(或定向就业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
除满足上述第(1)、(2)、(3)、(4)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在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已修完的硕士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达到80分以上,无不及格考试成绩,且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五、申报时间
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于2019年1月3日——1月8日完成。
六、申请、审批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3日——1月5日:各学院(室、中心)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硕博连读”申报工作,接收并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各单位需在综合考核前将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及综合考核安排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考生申报材料包括:“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两份“专家推荐信”、硕士阶段成绩单、个人录用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或申请的专利证明材料以及获奖材料复印件。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还须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
2、2019年1月6日——1月7日:学院(室、中心)组织申请“硕博连读” 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室、中心)组织相关学科(学科群)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参照“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核复试阶段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学习成绩考核、外语考核、业务考核、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像。各学科(学科群)考核小组应作好考核记录,并对考核结果负责。同时在“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考核意见。
3、1月8日:学院(室、中心)报送相关材料。学院(室、中心)将学生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硕博连读情况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加盖学院公章且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805室)。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研招办邮箱。
4、1月9日——1月11日:公示2018年硕博连读选拔者名单,如发现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公示期满,纳入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七、其他
1、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及接收工作按《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经考核同意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履行其他同期入学博士生所必须履行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报名手续和报到手续,经学籍注册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原则上学院在第一学年应给予硕博连读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3、硕博连读生如若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应毕业条件,可申请参加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相应硕士学位,如未通过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4、硕博连读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年。
5、硕博连读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6、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硕士培养阶段的就业派遣。
7、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表
附件2、专家推荐信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