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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黑龙江省和东北林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确认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黑教研函〔2016〕24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度黑龙江省和东北林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5年、2016年立项到结题期限的项目和2015年申请延期的项目,该项目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结题材料

1.未到结题期限的教改项目需要填写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均需填写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两份(见附件4),重点项目还需要撰写项目验收报告一份(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3.项目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9)。

请将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中期检查表》、重点项目的验收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版。

5.省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参见附件1,需填报附件2、附件3(不装订)、附件 4、附件9;校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参见附件6,需填报附件7、附件9(填报材料正反面打印)。

6.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应提前提交延期验收申请表(省级附件5、校级附件8),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按自动撤销处理。项目延期验收申请只能申请一次,申请期限为1年。对于调出本校工作的老师,其负责的教改项目由教师原单位负责处理。

三、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2017年11月17日前,所有结题材料及电子版文档由学院统一报送到研究生院702室。 

联 系 人:崔玉红      联系电话:82192093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7日

 

 

 

 

附件1: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 省级中期检查表

附件3:省级结题验收专家组及学院验收意见

附件4: 省级结题验收书

附件5:省级延期验收申请表

附件6:东北林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7:校级结题验收书

附件8:校级延期验收申请表

附件9: 省级、校级结题验收汇总表(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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