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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调转及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近日有拟录取研究生咨询有关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户口迁移问题,我办经咨询各具体负责部门后,现就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非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生中,录取为非定向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如下:

1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的考生,入学报到时,把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交到所报考学院党委,所报考学院党委在审查《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后,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所持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要求是:

党组织关系隶属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的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东北林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其它单位的考生,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

3、凡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学前预备期已满,应先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一概不予提前办理。请拟录取考生注意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的有效期。

 

    二、户口迁移:定向就业考生不迁户口。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生源地为黑龙江省的考生不迁户口(如果户口为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考生可以将户口迁往我校),生源地为省外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考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于报到当天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现场采集照片),所持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身份证件编号、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户籍员名章,否则不予落户。(说明:1、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具体到二级行政区划以下,含二级行政区划,即XX省/市/县/区。2、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须注明“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户籍科咨询电话:0451-82190787。

    党组织介绍信及户口迁移相关手续,将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后另行集中收取,请届时注意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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