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学校经过形式审查初评、学术专家组评审等相关评审程序,确定了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拟资助项目。
现将本次通过评审确定的A类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向全校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8年5月24日至5月 28日。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中拟资助的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研究生院反映。
学位办电话:82191656
联 系 人:陈晶
纪检 电话:82192105
联 系 人:马锐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