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东北林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东北林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孙振帮等38名研究生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委员会认为孙振帮等38名研究生符合学位条例的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决定授予孙振帮等38名研究生博士学位。

具体名单如下:

一、理学(8人)

1.植物学(4人)

吴 岩  韩 峰  孙铭隆  武 燕

2.微生物学(1人)

潘 宇

3.发育生物学(1人)

李旭艳

4.生态学(2人)

蔡慧颖  吴云杰

二、工学(15人)

1.机械设计及理论(2人)

石文勇  姜雪松

2.木材科学与技术(6人)

王金国  邵东伟  宦思琪  朱玲静  任丽丽  郭 伟

3.林产化学加工工程(4人)

赵 鑫  吴 琼  谢 玮  汝吉东

4.生物材料工程(1人)

白 龙

5.林区交通工程(2人)

刘兴国  于静波

三、农学(10人)

1.林木遗传育种(1人)

贾庆彬

2.森林保护学(3人)

刘生冬  程立超  葛 君

3.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1人)

刘广帅

4.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1人)

孙振帮

5.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2

陈 渊  汪永英

6. 森林防火(2人)

楚 旭  陈 娟

四、管理学(5人)

1.农业经济管理(2人)

高 阳  王 鸿

2.林业经济管理(3人)

桑红莉  卢尚坤  陈丽荣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的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后,将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东北林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主席签名:杨传平

 

2016年12月29日

上一条:东北林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