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

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18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对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我校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者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1年级博士研究生和良好科研进展的2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取得的科研业绩指标以近五年第一完成人(如不是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是本人的正导师)为准。中国学术期刊榜分类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武汉大学中国学术期刊榜版本为准。

(二)不予资助项目情况

1、不予资助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科技计划及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

2、不予资助与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

3、未完成结题验收手续的在研项目负责人的申请不予资助立项。

 

(三)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根据申报条件的要求,在各类申请书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在读博士提供研究生院证明)、在读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导师推荐信、论文复印件及收录检索证明(会议论文被SCI、EI等检索提供实际参加会议并进行学术交流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立项限额

我校2018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立项40项左右。

三、申报项目经费额度

申请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18年5月。(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项目的资助限期,项目未结题前不能申请毕业答辩),我校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为2-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1.5万元。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及申请书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核,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汇总表1份(见附件3),项目申请书1份(见附件4),申请书附表一式五份(见附件5),并将项目汇总表、申请书、申请书附表及相应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5月7日下午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805室)。

联 系 人:陈  晶 

联系电话:82191656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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